2008年8月12日星期二

再培訓局越俎代庖 被陰乾乃咎由自取

僱員再培訓局最近將入學限制由以往「30歲以上、中三程度以下」,大幅放寬至「15歲以上、副學士程度以下」,而首批針對年輕人的新課程已經開始招生。今日報紙報道,指相關改動令不少私立教育機構均感到再培訓局與民爭利。另一邊廂,再培訓局卻大吐苦水,擔心停收外傭稅兩年會拖垮其發展。筆者認為,僱員再培訓局是時候考慮將入學限制還原,集中資源做好自己本來應該做的事了。

筆者在拙文《應全面取消外傭稅》已指出,僱員再培訓局將受助年齡降至15歲,實在有「撈過界」之嫌,與市場上其他提供職業培訓的機構搶生意。僱員再培訓局要明白,自己的名稱是「僱員再培訓」,應該清楚自己的服務對象是誰。此外,外傭稅的正名是「僱員再培訓徵款」,補貼的就只是「僱員再培訓」,而不是現在放寬入學限制後的那些未在社會工作過一段時間的年青人的職業訓練。雖然說也有些工作了幾年又未夠30歲的年青人也打算「再培訓」以找一份更適合的工作,但坊間已有大量以年青人為對象的課程了,實在不用再培訓局去憂心了。筆者相信現時香港社會仍有不少「30歲以上、中三程度以下」的人士需要接受「再培訓」,因此實在希望再培訓局先做好自己的本份吧。假如局方只集中做這個範疇而需要政府額外注資,筆者尚認為情有可原;但假如局方要越俎代庖,決意要與其他類似機構競爭,屆時不夠資金發展也只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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