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0日星期一

力撐養和醫院為擴建之高度限制提司法覆核

筆者於8月曾發表《養和醫院擴建被拒 可見城規會的僵化》,表達對城規會不顧實際情況強行施加高度限制阻礙養和醫院擴建的強烈不滿。現在,養和醫院終於作出進一步的反擊,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力求推翻城規會的決定。筆者對此當然非常贊成,期望法庭會在考慮各方意見後能夠作出公正的裁決。

養和醫院的擴建計劃分四期進行,其中第三期將其李樹培院重建成樓高37層的大樓早已完工,但院方擬進行的第四期工程,重建李樹芬院為42層高的大樓(後來修訂為38層),卻被城規會突然施加12層的高度限制,因此第四期重建被城規會否決。

根據養和醫院的入稟申請書指出,城規會在考有關高度限制時,將一些沒有關係的因素也列入考慮之內,例如認為「有需要保障黃泥涌區的景觀及獨有環境」,可是區內早已有一些高於12層的建築,包括其第三期的37層高大樓,因此城規會並沒有足夠理據,說明第四期若超越12層將會如何影響景觀。養和醫院也批評,城規會並未有充份考慮到現時香港社會對私家醫療服務的迫切需要,亦批評城規會忽略了第四期工程與第三期的關係,若第四期未能按計劃進行,將會影響第三期的運作。對於養和醫院的以上理據,筆者全部都表示認同,部份論點也已經在早前的文章有所提及。

事實上,養和醫院已經準備了後備方案,就是改為在黃竹坑南風道發展第四期(詳見《應慎重考慮黃竹坑大型空置地皮的用途》),而筆者也對此建議持保留態度。然而,這個後備方案也未必可行,一來地政總署一直對此未有回應,更重要的就是港鐵公司很可能會徵用該地興建南港島線東段的南風段(詳見《對於南港島線東段的另一些意見》)。因此,萬一養和醫院未能成功推翻高度限制,所謂的後備方案也難以實行,屆時勢必影響養和醫院甚至香港私營醫療市場的發展。

因此,筆者在此祝願養和醫院在訴訟中能夠順順利利,為其擴建計劃討回應有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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