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0日星期二

公帑補貼除夕煙火可一不可再

自從2006年開始的數個除夕夜,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二期(IFC)均會舉行「除夕倒數詠香江」煙火匯演。可是今年在突然失去贊助之下,香港政府需要動用300萬港元公帑補貼,才能使活動如期舉行。筆者認為今年活動在已「洗濕個頭」的形勢下,公帑補貼是無奈之舉,但此等行為實在是可一不可再,政府實在不應再次資助這一類「燒銀紙」的活動。

香港歷年以來的煙花匯演或煙火匯演,絕大多數都是以私人贊助為主,例如每年大年初二舉行的賀歲煙花匯演,均由不同的機構全資贊助。而2006年開始舉辦的IFC除夕倒數煙火,本來就是由其主要業主新鴻基地產及恒基地產作為主要贊助商。未知旅遊發展局是否認為這些大地產商贊助是理所當然的,所以今年在未有向對方正式落實贊助的情況下,早已在年初在環球大肆宣傳,豈料10月旅發局向新地及恒地詳細商討贊助事宜時,才恍然得悉兩財團打退堂鼓。霎時間旅發局根本就沒有足夠時間尋找新贊助商頂替(就算有足夠時間,找贊助商並非易事,至少其他地產發展商肯定不會出錢替對手的建築宣傳)。就這樣,政府為免活動忽然胎死腹中而成為國際笑話,就只好「硬食」所欠的300萬元經費。

筆者認為今次事件的最大責任非旅發局莫屬——為何不在年初便向贊助商落實贊助呢?假如在年初便一早白紙黑字簽署了合約,便肯定不會出現贊助商突然反悔而毋須作出任何賠償的局面。雖然旅發局現在已表示下年起將不會在IFC舉辦除夕倒數,正合筆者的心意,但筆者亦希望旅發局能夠汲取今次的教訓,以後在搞大型活動時盡早向贊助商落實贊助,不要再為此再一次要求政府耗費公帑「補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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