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3日星期五

澳門的士牌制度值得香港參考

現時香港的士牌淪為投資工具,很多真正駕駛的士之司機卻要承擔高昂的租用牌照費用。 (圖片:WiNG@Wikimedia)

很多人都認為新加坡有很多政策值得香港參考,但筆者認為單是與香港咫尺之鄰的澳門,已有不少政策比香港優勝了。之前筆者已經提及澳門「未成年人士預先登記選民」及「集中回歸賀禮於同一展館」的做法,今日要講的就是澳門的士牌制度。還記得筆者三年前提出的《香港的士牌照制度改革建議》嗎?現時香港的士牌淪為投資工具,很多真正駕駛的士之司機卻要承擔高昂的租用牌照費用。筆者近日看到新聞,表示澳門將增發200個的士牌,才發現澳門的士牌與香港的不同之處,香港大可加以參考。

根據報章的報道,澳門這200個新的士牌均為八年使用期,不得續期,亦不可轉讓,與香港的士牌永久性質及容許轉讓完全不同。筆者嘗試翻查資料,進一步發現澳門的士牌制度採用「雙軌制」:一方面有600輛屬永久性牌照,條款與香港的大致相同;另一方面則自從2005年開始引入有期限的牌照,初時為10年期,後來則改為發放8年期。這些有期限的牌照並不設續期制度,逾期即作廢論,屆時需要重新競投。而今次的200個8年期的士牌,會分為每批50個以每個20萬元底價招標公開競投,澳門居民可透過個人名義或聯名遞標,價高者得。根據上次的競投結果,中標價介乎80至120萬之間,約為市值500萬的永久性牌照之五分之一。

筆者曾在2009年大膽建議將香港的士牌照制度改革成「駕者有其牌」,不設牌照限額,被認為是過份進取。現在筆者退而求其次,參考澳門的士牌制度,提出兩個相對較溫和的改革建議,任擇其一。最溫和的就是完全參考澳門的做法,完全不影響已批出的永久性牌照,只是另發一些10年期的牌照。事實上,香港的士牌照已經有14年未曾發出新牌,在此期間無論是香港人口和香港的交通需求均有增長,故此相信發出小量新牌對現時的士司機的影響極為有限。與澳門的制度不同,筆者始終希望做到「駕者有其牌」,所以建議這些新牌只限的士司機競投,每人限投一個,轉讓則不完全禁止,但嚴格限制只准轉讓予另一名沒有牌照的的士司機。筆者相信這樣的制度對的士業界最為公道。

如果能夠進取一些,當局可以給予現時所有永久性牌照十年寬限期,十年後將不予承認這些牌照,從而使整個的士牌照制度都變成「駕者有其牌」,但這必定會引來現時擁有的士牌照的既得利益者強烈反對,所以除非政府想到妙計加以安撫,否則可行性著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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