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

由我來寫特首政綱:醫療及社會福利篇

筆者建議為醫護人員訂下每星期72小時的「最高工時」,避免他們過勞而影響服務質素。 (圖片:Chong Fat@Wikimedia)

這是筆者連載「由我來寫特首政綱」系列的第三篇,範圍包括醫療、社會福利、勞工及退休保障。有些論點之前在網誌中已經提及過不止一次,但有些論點之前未有特意撰文提出。如果日後有時間的話,筆者或許會再編寫另外的文章作出較深入的討論。

醫療

  • 在目前「公立醫院」和「私家醫院」的制度之外,增設一類「資助醫院」,提供中檔的醫療服務,分流目前使用公立醫院的中產人士。
  • 增設「醫療保險供款扣稅」,上限為12,000元,以鼓勵市民購買醫療保險。
  • 積極聘請具一定資歷的海外醫生,暫時紓緩醫護人手不足問題,同時增撥資源增加本地醫護人員培訓名額,長遠解決有關問題。
  • 為醫護人員訂下每星期60小時的「最高工時」,避免他們過勞而影響服務質素。
  • 「電子醫療券」受惠對象擴展至三類人士:(1) 65歲或以上長者;(2) 未滿18歲人士;(3) 申領綜援的18至64歲人士,醫療券金額增至每人每年1,000元,以進一步資助有需要人士的醫療開支。
  • 「學童牙科保健服務」受惠對象由小學生擴展至中學生,並為65歲或以上長者提供「長者牙科保健服務」。
  • 推動成立一所公營或資助的「中醫藥醫院」,為市民提供西醫以外的另一選擇。
  • 為所有被急症室判斷為非緊急個案的救護車使用者,徵收100元費用,打擊濫用救護車的情況。
  • 檢討「兒童免疫接種計劃」,考慮納入如「肺炎鏈球菌」等較高危疾病之疫苗。
  • 確保非本地居民使用公立醫院服務的收費水平至少能夠收回成本,避免以公帑補貼非本地居民;非本地居民使用公立醫院非緊急服務時必須事先繳付按金。
  • 針對「雙非」孕婦問題,在醫療體制的層面上,公立醫院即時停止接受新預約,並嚴格限制私家醫院的預約名額。

社會福利
  • 重設「扶貧委員會」並將之變成常設機構,致力研究改善貧窮問題的對策。
  • 將「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轉型為「鼓勵就業津貼」,同時放寬申請門檻,以幫助更多低收入人士。
  • 透過在續牌時收緊條款,促使公共交通機構為學生和小童提供半價優惠,以及為長者和殘疾人士提供2元車資優惠。
勞工
  • 推動立法為所有男性僱員提供1星期「有薪侍產假」及3星期「半薪侍產假」(由僱員自行決定是否使用);為所有女性僱員提供額外2星期(至12星期)「有薪產假」及4星期「半薪產假」(由僱員自行決定是否使用)。
  • 分五年按年遞增「法定假期」(勞工假期)至每年17天,與「公眾假期」看齊。
  • 推動立法制定每星期「標準工時」48小時,超時工作必須提供不少於平均時薪150%的超時工資。
  • 推動立法為醫護界及其他涉及人命的特定行業制定每星期「最高工時」60小時,減少有關從業員因過勞造成失誤引起嚴重後果。
退休保障
  • 以三級制的「長者福利金」取代「長者綜援」及「高齡津貼」,對象為65歲或以上香港永久居民:資產少於3.8萬元者每月可獲4,200元;資產為3.8萬至18.6萬元者每月可獲可得2,520元;其餘人士每月可獲1,050元。
  • 成立「中央公積金」制度,長遠取代「強積金」:月入8,000元或以上者由僱主僱員雙方供款各2.5%;月入8,000元以下者,僱主供款2.5%,政府包底令每月總供款達400元。供款可交由政府作統一投資(設有「緩衝基金」確保戶口資金保本),也可選擇自行購買香港上市之ETF。
  • 設立一個提供稅務優惠的「自願性個人退休儲蓄計劃」,資金可自由投放於股票、ETF、互惠基金、債券甚至是定期存款,每年可獲免稅的上限為收入的三成或30萬元(以較低者為準),但如果參加者在退休之前動用計劃內的資金,有關提款將被視為應課稅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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