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

市區舊屋邨重建應加快步伐

筆者希望白田邨重建時除了原有計劃的5,650個公屋單位之外,額外再提供約800個居屋單位,使市民對市區居屋的需求也能夠同時被兼顧。 (圖片:Qwer132477@Wikimedia)

房委會宣佈將於2013年起重建石硤尾白田邨較早期落成的部份,涉及8幢樓宇及商場,單位數目將由3,500個增加六成至5,650個。筆者原則上同意這項決策,畢竟可以滿足市民對市區公屋的龐大需求,也呼應去年施政報告提及需要增加屋邨密度及地積比率。可是筆者卻發現今次白田邨重建的地積比率其實尚有增加的空間,當局既然決定重建,就應該「地盡其用」,務求提供最多的單位。這一項原則同樣可套用於其他市區舊屋邨重建之上。

重建之前白田邨的地積比率約為四倍多,重建後便增至六倍多,然而根據由規劃署編訂的《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九龍區住宅地皮建議的最高住用地積比率一般可達7.5倍,因此新白田邨尚有約一倍的地積比率未被用盡。故此筆者希望除了原有計劃的5,650個公屋單位之外,額外再提供約800個居屋單位,使市民對市區居屋的需求也能夠同時被兼顧。

另一方面,筆者對當局現階段暫時只決定重建一個舊屋邨感到有點失望,因為尚有一些市區屋邨的樓齡較白田邨更高,當中較大規模的有華富邨和彩虹邨,如果都能夠落實重建的話,所得的效益將會更大。候任特首梁振英在選舉期間的政綱曾經提出「重建設施老化、地積比率低和有剩餘發展潛力的舊公共屋邨」,希望他在上任後能夠言出必行,敦促房委會及房協能夠更積極地執行這項政策。而在重建計劃中,當局必須將地積比率用到最盡,同時應積極考慮在提供不少於原有公屋單位數目的同時,酌量提供一些居屋單位。

順帶一提,筆者亦希望新一屆政府不要像以往的政府般,隨便將舊屋邨改作私人住宅發展之用(例子包括北角邨、黃竹坑邨、山谷道邨等),因為這除了直接減少市區公屋供應之外,也會令「原區安置」受重建影響的公屋居民變得更為困難。以南區為例,本來區內的屋邨是輪流重建的:重建後的田灣邨用以原區安置受石排灣邨重建影響的居民;重建後的石排灣邨用以原區安置受黃竹坑邨重建影響的居民。假如黃竹坑邨按原定計劃重建為公屋,便可以順理成章安置華富邨的居民。可是黃竹坑邨現在卻不興建公屋,還有甚麼方法可以原區安置華富邨居民呢?即使華富邨重建是分階段進行,仍需要面對安置受首階段影響的居民之難題。這只能靠在區內另行開拓土地方可解決了,例如在沙灣填海造地,又或者將香港警察學院搬遷到新界,原址興建新的黃竹坑邨,但以上兩個建議相信各有反對聲音,要落實並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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